馬關條約
《馬關條約》係喺大清光緒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(1895年4月17號)嗰陣,由於大清喺甲午戰爭打輸咗,於是被逼同日本簽署呢條條約。
馬關條約原本叫《馬關新約》,喺1895年4月17號由大清代表李鴻章同日本代表伊藤博文喺日本下關市簽訂。
馬關條約總共有十一款,重點喺大清要將臺灣全島所有附屬島如釣魚台、黃尾嶼、赤尾嶼等7個島、澎湖列島同遼東半島割讓畀日本。
拎
![]() |
維基文庫有原文: |
《馬關條約》係喺大清光緒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(1895年4月17號)嗰陣,由於大清喺甲午戰爭打輸咗,於是被逼同日本簽署呢條條約。
馬關條約原本叫《馬關新約》,喺1895年4月17號由大清代表李鴻章同日本代表伊藤博文喺日本下關市簽訂。
馬關條約總共有十一款,重點喺大清要將臺灣全島所有附屬島如釣魚台、黃尾嶼、赤尾嶼等7個島、澎湖列島同遼東半島割讓畀日本。
![]() |
維基文庫有原文: |
本页面最后更新于2020-02-13 01:56,点击更新本页,查看原网页。
本站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、图片等全部转载于维基百科(wikipedia.org),遵循 维基百科:CC BY-SA 3.0协议
万维百科为维基百科爱好者建立的公益网站,旨在为中国大陆网民提供优质内容,因此对部分内容进行改编以符合中国大陆政策,如果您不接受,可以直接访问维基百科官方网站。